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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冒充执法人员上街罚款 被抓获 假“执法”真诈骗

Sep 2, 2026 经济观察 IDOPRESS

穿上“行政执法”服装,冒充执法人员,拦截没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收取“罚款”。近日,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公安局民警查处一起假冒国家执法人员、骗取钱财的违法案件,当场抓获企图逃跑的嫌疑人董某。

8月26日下午,董某穿上假执法制服,在冠县西环附近路段拦下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,以“执法”名义索要罚款。他要求电动车驾驶人通过微信二维码支付罚款,但当被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和罚款票据时,董某无法提供,引起了现场群众的怀疑,并与他发生了争执。

当天15时许,冠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民警徐文博等巡逻到该路段,发现有人围在路边争吵,立即停车上前询问。看到民警走近,董某神色慌张,转身就要离开。现场群众指着董某大声说:“警察同志,就是他!冒充执法人员在这儿收罚款,还让我们扫码交钱。”徐文博当即上前将董某拦下并询问其身份,董某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。随后,董某以拿工作证为由企图逃跑,但很快就被民警控制。

经调查核实,董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进行“处罚”,非法收取10元至20元不等的“罚款”。董某对假冒国家执法人员、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,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目前,董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
正规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,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,并按规定开具处罚决定书和票据,罚款通过法定渠道缴纳。如果遇到有人以“执法”名义私下索要现金、要求扫码转账,一定要提高警惕,第一时间拨打110核实报警。同时,广大群众骑行电动自行车时,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,这不仅是对交通法规的遵守,更是对自身安全负责。若确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,也应通过正规渠道接受处理,切勿轻信“现场交钱可免罚”等说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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