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妻带异性住婚房男子要求重分财产 法院驳回诉求。成都男子刘某在《离婚协议书》上签字,将名下房产、车辆全部划归妻子,并承担了30多万元的债务。办理离婚登记后,刘某认为自己遭遇了“假离婚”陷阱,遂将前妻徐某某诉至法院,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重新分割财产。

近日,邛崃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。法院判定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在登记离婚前已明确知晓是“真离婚”,且法律上并无“假离婚”概念,依法驳回了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。
刘某与徐某某于2022年5月登记结婚,同年9月育有一女。然而,两人的婚姻生活并不平静。2025年8月底,因家庭暴力事件,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分局某派出所曾向刘某出具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,查明其在家中对徐某某进行殴打造成伤害。
2025年9月起,双方开始频繁就离婚及财产处理进行沟通。刘某称,2025年9月中旬,徐某某以“做生意有风险”、“避险保全财产”、“离婚不离家”等理由劝说他办理“假离婚”。刘某于2025年10月31日与徐某某签署了《离婚协议书》并办理了离婚登记。根据协议,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的一套房屋及一辆蔚来ET5T小型轿车均归女方所有;婚姻存续期间的32.9万元银行贷款由女方偿还,但因该贷款实际用于刘某的汽车生意,刘某需在2026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徐某某32.9万元;3岁的女儿由女方抚养,男方不承担抚养费。
刘某表示,办理离婚后两人仍同居在一起,并未对外公布离婚消息。然而仅过了一个月,2025年12月7日,刘某发现徐某某带着另一名男子同居在昔日的婚房内。刘某认为自己掉入了前妻精心设计的“假离婚”陷阱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撤销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的约定,并对房屋、车辆及债务重新平分。